我昨天早上在去上班的路上被车撞到,右手骨折。我想请问下,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算工伤吗?如果不算,要怎样才能算作工伤,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
发表于 2012-12-26 20:56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一方占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情况下为工伤。你可先按交通事故解决,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工伤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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