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事,情况是这样:我家有两套拆迁安置房,房产在我奶奶名下,我的爷爷已经过逝,我家里有三个已经出嫁的姑姑。这两套拆迁安置房是我父母结婚后所建的房子拆迁后所换的,当时因为我父母的户口都在单位,所以房产就挂在我奶奶名下,现在我们已与家人商量好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可是到派出所查不到我三位姑姑的亲属关系,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不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到时直接办事继承过户到我名下.还有如果到时我的姑姑反悔了,我又没有办理公证,我父亲要如何才能拿到这两套房产呢
房子验房时出现问题,没有收房,后面延迟了一年多才开始维修,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房产纠纷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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