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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继母跟我父亲结婚十七年,未办结婚证,她有四个女儿,给人当小三的三女儿因病去后,留下一现居楼房。据我继母说还有四十万元存款。她死后是继母的小女儿办的手续取出了存款,现在她小女儿跟她说存款都让和三女儿同居的男人取走了。请问这个房产和存款应该分给谁,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川-甘孜 发表于:2013-11-1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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