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外甥女今年16岁了,一个人骑着脚踏车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轿车给撞了。交警认定是轿车的责任,而我外甥女现在双脚骨折,经认定为8级伤残,而这辆轿车的车主也买来交通保险。而我外甥女住院的三个月花了4万。我想知道,以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向车主要求赔偿?能赔偿多少?
发表于 2014-01-23 14:43
向TA提问和车主协商确定金额,可以和对方共同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不成功或者调解成功但对方不履行的,就可以向法院要求起诉了。可以向对方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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