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专科医院看病,期间他们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侵犯了知情权:误导我的病情,说我的病很严重,后来我到大医院一检查根本就没那么严重。侵犯了身体健康权:我的病根本就没有必要做手术,可是在他们的误导之下,欺骗我,给我胡乱的做手术。侵犯了隐私权:拿我当免费的教材,在我治疗的时候让很多护士在那里观摩学习,事先也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欺骗我没有医学常识。所以,我现在要跟他们医院打官司。请问,我现在要提供起诉时使用的基础证据有哪些?是收据、病志、接诊记录...什么的吗?
请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病人住在医院,全责方不出钱,怎么办?
医疗纠纷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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