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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男生,两个人情投意合,相约见面,可是男方一直没有出现,我表姐便去他家质问他,结果两个人发生争执,我表姐很生气告上法庭,并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两万元,请问这事可行吗?

黑龙江-哈尔滨 发表于:2014-04-0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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