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在2007年已向村办交了土地征用费和建房土地使用费,后因河道拓宽被征用了一部分,由于当事为了河道拓宽工程的顺利进行,村领导和我协商,只是口头答应,由于村领导的调动问题一直拖到现在,琭村领导由于政策的变动又与我协商用经济补偿的办法解决,我也接受用经济补偿的方案,但我要求以现有土地赔偿价进行补偿。可以吗?

内蒙古-乌兰察布 发表于:2013-08-26 11:28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乌兰察布律师为你服务

温璐清律师

孙湖律师

刘金梅律师

王冀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