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要修建筑,要征用我家的一块土地。我在这块土地上建了许多建筑,比如说,厂房、围墙等等。但是,政府好像想以普通耕地的价格补给我,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我要如何维权?
发表于 2014-07-07 15:59
向TA提问您好!首先需要明确你家的土地是什么性质,如果是承包的耕地,是不允许擅自改变用途建厂房、围墙的。没有详细的信息材料无法简单判断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如需维权的,请电话与我联系。
我13年在正兴云顶雅居买107平安置房,现在可以办产权了,卖方提出补偿12万,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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