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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感情不和,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了,我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法院不受理。由于妻子不同意我独自拿着户口证明,结婚证明,身份证去法院,法院要求出示妻子的居住证明、结婚证明。但是就是因为女方不同意离婚将户口本,结婚证都藏起来,我才去有关部门开证明。社区干部说女方将房屋出租人不在,不可以开居住证明;又去女方娘家社区又说女方没住这,不能开居住证明。请问我要如何才能离婚成功?我要如何使用法律来解决此事?

吉林-吉林 发表于:2014-04-1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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