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请问:我们村由于要改造,村里面的地被政府征用了些,每个人补偿一年166元。现在很多成年的青年,开始分家结婚,需要新批宅基地造房子,但是这一届的村委要求每户需要造房子,每间房要5万,然后再开始投标,然后还得交一笔押金,保证你要在一年内建造好房子,建不好,押金不退,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做?

甘肃-陇南 发表于:2013-09-25 20:29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陇南律师为你服务

李继新律师

宋军胜律师

王能能律师

曹倩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