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夫妻感情不和,是协议离婚的,女方为了能够让男方同意离婚,并且取得孩子的监护权,而放弃了共有房产。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起诉法院要求男方给抚养费。男方反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请问1、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理由之一就是女方没有固定住所(女方现在租房住),这个理由成立吗?2、孩子已经5岁,随父随母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吗?孩子的意见对抚养权的判定有意义吗?3、女方没有固定工作,在超市上班(每月收入在1500-2000元)。男方有固定收入(税前6000左右)。法院会因为这个原因变更抚养权吗?

甘肃-金昌 发表于:2013-06-24 09:41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金昌律师为你服务

李继新律师

宋军胜律师

王能能律师

曹倩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