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和老公结婚10年了,我为了家庭放弃了我的事业,成为一个家庭主妇,生孩子,照顾公婆。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黄脸婆。现在我女儿已经3岁了,丈夫每天早出晚归,还经常夜不归宿。理由就是加班,赚钱养家。不久前我女儿被检查出抑郁症,公婆不但不体贴还更加刁难我,说我不称职。更可气的是小三还跑到家里来闹,我都忍了为了女儿。但是我丈夫有一天喝酒后回家说要离婚,我真的好心痛啊,我该怎么做才是对我女儿最好的选择呢?我们是不是算被抛弃了呢?
发表于 2013-08-27 16:08
向TA提问您丈夫的行为构不成法律上的遗弃,只是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如果您所说的情况属实,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他对您进行赔偿,如果您的女儿未成年,还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用。但是离婚与否还需要您自己慎重考虑,作为律师,我只能给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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