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达的父亲是位再婚老人,娶了个带女儿的老婆。老人去世后,家里的房子理应有前儿子继承,但是老人有说过房子女儿可以住一辈子。请问王石达若把房子出售,或是转给儿子,那女儿怎么办?
发表于 2013-11-21 10:38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老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儿子和配偶按法定继承,其女儿在其母亲去世后按法定继承取得其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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