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达的父亲是位再婚老人,娶了个带女儿的老婆。老人去世后,家里的房子理应有前儿子继承,但是老人有说过房子女儿可以住一辈子。请问王石达若把房子出售,或是转给儿子,那女儿怎么办?
发表于 2013-11-21 10:38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老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儿子和配偶按法定继承,其女儿在其母亲去世后按法定继承取得其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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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交易律所你好:我是2007年在郑州贷款买了一套房子,2010年结婚,婚后房产证没有添加女方名字,房贷也是我一个人在还,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 2019年,双方在国外离婚,离婚协议上,女方没有主张这套房产的分配权。我的问题是:1,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我出售这套房产是否需要女方同意?如需更多信息,请告知。谢谢解答!sx@gmail.com张先生法务,谢谢
你好,我母亲的房子被我兄弟单方卖了,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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