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在新安一建筑工地干活,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绊倒导致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当时工地上没有及时治疗,第二天才送至医院进行简单治疗后未经家人同意就送回老家,后经检查治疗效果不佳,经多方走访协商后进行再次入院手术治疗,期间工地支付部分医药费,我也垫付一部分钱,现在病人病情稳定下来了,可以出院进行疗养,期间工地方一包工头还到医院进行威胁说活该花钱随便告,现在也不进行具体协商,请问我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我家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支援!
发表于 2013-09-19 11:06
向TA提问两个途径:申请工伤或起诉。
在工地干活被切割机把手指筋和血管切断了,三个月不能干活,该让老板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2位律师回答律师,在工地干活时自己不小心导致受伤住院,是不是公伤?是不是老板全部,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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