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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1983到年至1993年在重庆的一所民办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兢兢业业,具有高度的教师职业道德,从未违反校规。1993后因单位,调整转为大集体工,1997年退休,但是未按教师退休给算退休金。所以我想了解我这种情况可以领退休金吗?如果何以我要去什么机构部门申诉,拿到我应得的退休金?

重庆-石柱 发表于:2014-04-1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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