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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原有房屋宅基地二间,一间40平米分配给大哥,已过户到老大名下,一间40平米母亲为户主和老六居住一起。兄妹共六个(均有配偶),二姐已出嫁,老三,老四,老五已经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各新盖了房屋,现父母早已过世。 原有房屋需要翻新由老六重盖4至 5层。把母亲一间和老大一间和在一起来盖。为避免以后房屋出卖,转赠,拆迁等和老六发生纠纷,请问: 1、母亲一间的房屋产权,二,三,四哥已同意归老六所有, 此协议如何写? 2,两间一起新盖,老大(子女已结婚)已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给老六使用,盖好以后,返第三层房产所有权为老大,此协议应该如何规定?3,以上两条办理公证要什么手续?恳请详细说明。谢谢!(急)

湖南-怀化 发表于:2013-06-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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