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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学生,在琴行工作,一星期只去一次(也就是一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签了一年的合约,那个合约只有一份,对方拿着,对方的签名也是用复印的,现在我不想做了,他们就要扣押金,请问我可不可以把押金拿回来?他们是否有权利扣除押金?我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他们或写辞职告知?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4-03-0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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