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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2012年9月以公开叫行的形式承包村里鱼塘,约定承包期限10年,租金每五年一交,你租金两千元,当场交租金一万元,约定会后签订合同,之后村主任总以种种借口一直未签合同,2013年修高速从我鱼塘上过,腰斩我鱼塘一部分面积,村里以我没有合同书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为由将我起诉法院,一审法院判我是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我的合同,要我十五天内交出鱼塘,我不服,想上诉,请问,我上诉的胜算有多大?

山东-威海 发表于:2014-03-22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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