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和另外一家撞了车(两个都是公司车),对方全责(有保险),但是我的修车费为82000元。对方公司因为没有现金流,所以不能付修车款。 因为我需要急着用车,所以就打算我自己先把这个钱垫出来,把车取到,之后等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他了,他再给我。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我怎么能保证这个修车款他能够在得到之后赔给我呢?需要他写一个什么样的证明呢?什么样的证明才能有效呢? 感谢!
发表于 2014-06-17 11:23
向TA提问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和修理厂维修单据就是最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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