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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没结婚前我爷爷给分家了,到一处房屋,两间半,住了差不多一年,分家第二年就自己交了房屋什么税,6.8元!!因结婚又自己盖了新房,所以从老屋搬了出来,过了十年我小叔结婚,爷爷奶奶又搬回老屋,是原先分给我父亲的房屋,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我三个叔叔要把分给我父亲的房子,当作遗产分配,请问合理吗。

山东-临沂 发表于:2014-07-2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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