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在一家Ktv上班 开始老总告诉我培训期间工资四十元一天 开业后底薪四千 然后我培训了两天 中途请假三天 第六天公司开业 从中午工作到了晚上 无意得知我的职位没有底薪 是实行业绩制度 客人消费金额里的百分之三十是我的工资 然后当天朋友过来消费了两千 完工后第二天我就辞职了 这种情况我能要回我的培训费以及朋友消费金额的那百分之三十吗

重庆-奉节 发表于:2014-07-28 13:34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奉节律师为你服务

程功律师

何其林律师

周良桃律师

李林芳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