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父亲原是村里的副村长,96年时跟村里书记共同去开发了桃花涧风景区,2000时成立开发公司,09年时景区帮员工交纳了保险,因为我父亲超龄,没办,但是说会补,2011年七月,父亲到退休年龄,因企业效益不好,保险也没个说法,所以一直在景区上班,只是把原来的副经理职位撤掉了,政府里也下了一个文,副村级以上干部每月由景区发放生活费320元,今年三月份,景区卖给了连云港市城投公司,所有员工全部留用,只让父亲回家,回家后也没有退休金,提起仲裁,说是超龄了,我该怎么办?

江苏-连云港 发表于:2014-08-21 10:57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连云港律师为你服务

周广桂律师

宋杰律师

章人天律师

高学勤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