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政府要拆迁我家的房子,但是房子的钱没有全部给我,只给了一半。现在我还是在农村建房子,但是钱不够了,我找镇政府去要,他们不给,说已经给你们一半钱了。等我把房子建好了,把钥匙交给他,然后再付剩下的钱。可是我现在建房子的资金不够用,请问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如果不是合法的我该怎么做???
发表于 2014-08-28 21:31
向TA提问您好,诉讼至法院。鉴于征收拆迁问题涉及到有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比较复杂,建议您直接拔打我的电话详谈。
我13年在正兴云顶雅居买107平安置房,现在可以办产权了,卖方提出补偿12万,我该怎么办
拆迁安置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