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两个人婚前一起开公司,妻子为企业法人,外面的账务本该付款给公司,但对方公司老总和妻子协商,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的方式直接付给了妻子本人,并没有走公司账号。这算不算已经付款给了公司。我公司并没有出具任何委托和证明。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4-08-28 10:09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成都律师为你服务

王定刚律师

张彬律师

苏宾律师

吴刚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