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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2013年朋友隐瞒巨大亏损,请我帮其担保,由于向私人借款中,担保人签在了借款人,害我的房子为朋友抵债拍卖还不够.告朋友诈骗,因证据不足,未成功.朋友写下一封还款书,用他舅子的小产权房屋做反担保抵押,归我儿子所有.如果朋友到期还不了款,他舅子的房屋归在我儿子名下,我儿子要承担前期我欠下的借款吗?

浙江-金华 发表于:2014-09-02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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