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和我一个朋友,在酒吧玩,然后有人向我们卖药丸,再然后起了点争执,是他们先动手的,然后我们两个把他们三个打成重伤,现在在外地,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什么?

江苏-徐州 发表于:2014-09-25 09:49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徐州律师为你服务

宋杰律师

胡琳琳律师

陈向丽律师

邢文强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