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0月车祸,我车主全责,伤员63岁,手腕骨裂,他看了差不多一年现在找我赔偿,第一次协商,医药费交通费总7300,他要求误工费护理费,各9个月,国家规定三月和一月要相关证明,他没办齐全,遂延后,现在交警通知我,他要第二次协商,但他证明没开出,遂他直接开口要赔偿五月误工费,一天200。他是农民,伪造的证明是民工的,再加上他没账目明细和相关单位证明,接下来他要去法院告我了,我会吃亏么
发表于 2014-10-10 09:32
向TA提问法院会依法审理的,但你也应有相应证据或质证技巧;必要的话可请律师代理参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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