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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在我无知的情况下,去年借我身份证注册了个两人制公司,他是法人代表,我是股东,然后又稀里糊涂签了字,再用我的身份证开了银行股账户,绑定他的手机,我也是有名无实的,没利益。然后我现在想退出,我想自己去把那个账户注销,会不会有不当?

广东-东莞 发表于:2014-11-0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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