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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如果法院判决了离婚书,并把相关资产判给某一方,但因为不懂法律,后来一直没有去法院写一张,《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年了,去了法院,法院不肯出具。请问,是否以味着,当时判的相关资产,应得的某方是不是不可以得到了?如果争产起来,要重新按继承法吗?

广东-东莞 发表于:2014-12-0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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