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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在前天晚上加班下班途中因为对面来车突然急转弯未打转向灯,我朋友骑电动车为了不发生车祸,自己急刹车把自己摔了出去,致使小腿骨折,当场机动车车主离开,我朋友因为晚上也没有记住车牌,也没有当时报案,我第二天才报案,我想咨询几个问题,他因为入职满三个月上个月才转正公司上月才帮助缴社保,而且是补缴,社保局称医保不允许报销,要到下月才能使用,而单位需要负责责任,因为转正才致使医保没有正常缴纳,但是现在单位称只负责他住院期间工资和社保,不能认定工伤,除非需要交警大队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想问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帮忙,1、这样属于工伤吗?单位称有帮助他买商业保险,只是没有公布,且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大队称需要单位需要什么要求,才帮开出,只要一旦开出不能修改,那是什么要求才合法权益的,3、社保局称单位没有正常缴纳社保是有责任的,是否真有责任?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4-12-1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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