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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村支书带一家六口殴打村民,构成轻伤。根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殴打他人。情节严重。是否应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01-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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