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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广告公司,公司招募临时的促销生(学生)在卖场做促销活动(无任何合同)。在活动第二天刚上班时被顾客打一拳,脸肿,牙龈出血,屁股肿了。顾客跑了,追究不到。医药费由公司给的800多元,现在促销生找不到打人的男子。追究公司责任,希望公司赔偿1000元。请问这种赔偿合理吗?

云南-大理 发表于:2015-01-1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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