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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一辆捷达小汽车是山东的开车经过湖北黄冈红安县,与一货车相撞,双方均有违章,当时责任划分我是主要责任,我车上人员共有四人,其中两人为我亲人,另一人为一个朋友,现在三人已经出院,医药费共花了十三万多,我垫付了九万多的医药费,其余为货车司机垫付。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交警还是不肯放车,说需要交2万押金,但当时货车提车只交了5万押金,不知道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5-03-0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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