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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9月16号 在衢州江山市 我的车跟一货车发生碰撞。 最后交警责任鉴定书是我占主责 货车占次责 我车修了7200 对方车修了2700 因为我是保了不计免赔的。所以保险公司已经给我了5000多了。而对方只交了交强险 没有商业险。 所以剩余的部分需要对方个人承担给我的。 现在他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我联系不上他本人。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让他给我剩余部分的钱。

浙江-衢州 发表于:2015-03-0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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