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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年的时候借了钱,当时写了借条且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没有还清,当时没有写明利息,现在对方以种种理由让我归还并付高额利息,这个合法吗 我在2010年的时候到现在已经给了他一部分资金了

湖南-娄底 发表于:2015-03-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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