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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方和B方因为喝酒起争执,B掀桌子被他人拉开,而后B方率人去找A方。没找到于是在街上大骂,而后A赶到,双方发生摩擦,B方率人开打手里有钢管。接着A的人赶到双方撕打起来!最后警察赶到做了笔录,在调的监控录像中B动手打A的没有录到,A方打B的倒是正好录下来!现在A方法医鉴定为轻微伤,B方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重度。如果走法律程序谁吃亏?

山东-菏泽 发表于:2015-03-1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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