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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年寒假,我做寒假工代理。招了三十余人,分批去工作岗位。合同要求干满二十天即可离职。头去的时候一部分人交了车费,一共2100。第一批人去的过程中,车上的中介陪同人员要求交120住宿押金,最后工作结束时办理离宿退还。去了之后结果厂子要求干满四十天,即年后还得去。我带的人不满意,我补清消费的饭卡费用,还有办理离宿,没有工作离开。没去的人不满意中介的安排,没有去。最后还有480住宿费还有1300车费没有归还,这钱应该中介还吗?

河北-石家庄 发表于:2015-04-1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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