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不小心给人挂倒了,人没多大事,就是腿有淤青,然后又说轻微脑震荡,具体有没有脑震荡也不知道,(可能是故意的),医生说他可以回家养,他就赖在医院,不出院,想多要钱,这样我应该怎么办,还有,他们家要16000,(6000医药费,1万误工费,还有其他护理费什么的,意思就是除了医药费我们付给他,他格外要1万块钱),加起来就是16000,这个是私了价格。你们说假如他们走诉讼,法院判决会不会比这16000还多?
出了事故对方全责交警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写有人员受伤,需要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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