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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买经济适用房,因为是贫困户,政府答应照顾10万,由财政局拨款,但是剩余费用得是自己解决。可是剩余部分需要贷款,于是找了中介公司联系,中介公司为了赚中介费,浪费了很多时间,结果等银行贷款下来了,财政拨款的期限也过了。这中间,中介应该把相关的章盖好,递交上去,需要盖章的那个应该是申请,可是他们给忘了,这样就导致超期财政局拒绝拨款,像这样的情况谁负责?有没有状告中介的必要?

河北-承德 发表于:2015-04-1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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