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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债权人,三年前送货到工地,送货单都是对方手下签字的(已经不帮那个老板做了),整本送货单只有一张是他本人签字。他已经给过我两万货款,其余的一分都没给。打他电话他不接,回过短信承认有欠款。现在他所挂靠的哪家公司已经发函给开发商(他在开发商那还有很多钱,只是普通函件,不是经过法院的那种)。请问,我凭跟他的短信往来能起诉他吗?假如我能通过手机软件把他的通话内容录下来(凭此为证据起诉,能打赢官司吗? @@@ 录音成功了,对方承认欠款金额,签收人是他员工。。 @@@ 法官下周去查封 @@@ 法官说如果被告不来开庭,他无法知道录音是否他本人,,案子很难判。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5-2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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