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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弟弟,在学校看有人大家,就说不许报案,然后把别人的手机抢过来拿在手里,后来,另外一个人用电话报警了,警察来了,就把我弟弟带走了,我现在刚到公安局,看到拘留书,是22号做出的,是以盗窃嫌疑人的名义,我现在该做些什么?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5-3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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