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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1年5月15日向甲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期限1年,月利率2.5%。后公司未能履约。诉至法院判决如下:利息从2011年5月15日起,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计算。法院于2014年12月5日强制执行,划扣63万元入法院专户,后由于第三方异议,一直未能给甲。近日,准备给甲,利息应如何计算?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06-0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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