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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去要钱 ,与男方发生争执 ,男方动手打女方,女方削水果的刀削完还在拿着无意还刺刀男方胳膊,男方报案,我问下 无意至被害人轻微重伤 鉴定报告交给了公安局, 然后被害人和对方达成协议赔偿 , 被害人能撤案 不让对方受到判刑吗?现在公安在找女方了 , 男方打电话来给女方要6 万 两天内付给他。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云南-昆明 发表于:2015-06-0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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