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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右转弯时与一辆电瓶车发生轻微碰擦,致使电瓶车摔倒,当时看人没事,就是膝盖下面一点有淤青,轻微破皮,人能走,双方说好不报警了,去医院后检查皮外伤,医药费是我出的,对方要我压3000,7天后观察没事再退我,可第二天,我打电话问她有什么不舒服,她说摔倒的地方疼,其它地方也有点疼,我让她去医院,又说没事,在家休养就行,我感觉不对劲就报了案,交警说一个人不行,要我是右转弯时与一辆电瓶车发生轻微碰擦,致使电瓶车摔倒,当时看人没事,就是膝盖下面一点有淤青,轻微破皮,人能走,双方说好不报警了,去医院后检查皮外伤,医药费是我出的,对方要我压3000,7天后观察没事再退我,可第二天,我打电话问她有什么不舒服,她说摔倒的地方疼,其它地方也有点疼,我让她去医院,又说没事,在家休养就行,我感觉不对劲就报了案,交警说一个人不行,要双方,我让她去她又不去,怎么办?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5-06-2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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