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以前大学在厦门南洋学院读书。大一时住宿,交了一百块押金。现在大三要毕业了,按理学校应该要退这押金。但是南洋学院只退那种押金收据还在的学生的100块。其他押金收据不在的学生,学院又不肯明讲不退,等下讲要院长签字,等下讲要去找档案,等下又要咋样。反正就为了这一百一直刁难我们。有的学生觉得太麻烦,为了100块就不要了。但是我要为同学们通过法律讨回公道。可以吗?

福建-龙岩 发表于:2015-06-26 23:21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龙岩律师为你服务

张星丽律师

苏湖城律师

吴炳烨律师

刘光耀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