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8岁,茂名人。三个月前,有个20岁朋友(死者)和我一起坐火车从广东茂名去海南三亚找工作。之后他找不到工作,然后给我弟弟打工,工作了两个月,昨天打完工了,我发了工资给他,然后他就坐三亚的火车回茂名见女朋友。结果他在进火车的前几分钟,晕倒了,然后死了。现在他父母要我负全责,你们说合法吗?
我朋友瘦弱不堪,她带了一个电棍防身用,请问如果她去外地的话电棍能过汽车,火车安检吗?
法律顾问2位律师回答有3瓶5升的杨梅酒,50度高粱酒泡的,请问坐火车在上火车之前能不能上火车通过安检?
工商查询1位律师回答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