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地震后,政府拆迁我私有住房,所以证照齐全,前面是铺面我自己做生意,后面是住房,当时我不同意他们提出的赔偿方案,协商很多次没有达成一致,他们就发函,再不同意拆迁补偿协议法院就要强制执行拆迁了,在当时环境下,我匆匆就在他们提供的格式合同上签字画押了,根据协议我目前只拿到两套房子钥匙,拿产权证遥遥无期,前几天去拿后三套住房钥匙,房管所说当时他们工作人员出错,协议无效了,我该怎么办
我13年在正兴云顶雅居买107平安置房,现在可以办产权了,卖方提出补偿12万,我该怎么办
拆迁安置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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