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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 工作了2个月17天 这段期间对方只发我一个月的工资。其余一个月17天工资未发 也从未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有他们发工资的工资卡第一个月的工资是以公司的名义发的有流水。请问我能通过仲裁 获得剩下的工资以及2个月17天的双倍工资么?

江西-南昌 发表于:2015-07-0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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