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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岁,在一家快餐店上班,以工作四十天,现在感觉工作不合适,找经理辞职,我四十天的工资能不能要回 一开始应聘的时候经理说不招短期只招长期的。做了一个多月实在不想做了,经理不给工资了怎么办

浙江-金华 发表于:2015-07-1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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