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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在发生厮打过程中,对方携带剑类凶器击打我方头部创伤流血,此时我方夺过折断的刀柄击打对方头部致轻伤,请问我方行为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吗?谢谢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5-07-1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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